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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主旨 112學年度高三專班證照抵免重(補)修學分4/8(一)-4/10(三)截止
單位 教務處-實驗研究組
公告日期 2024-03-29
公告內容 申請時間:4/8(一)-4/10(三)截止。

表格索取:每班會附一張申請表,不夠請至教務處實驗研究組領取或自 行於本校網站下載。

證照抵免資訊:110學生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學分抵免及成績採計實施要點及申請書(如附件)
備註:1、請申請同學先行黏貼好證照正反影本,再給任課老師及科主任簽章完,由班長統一於4/8(一)-4/10(三)交至教務處實研組。
2、有任何課程抵免相關之問題,請逕洽各科科主任或教務處實研組張老師#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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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分抵免及成績採計實施要點(110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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