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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主旨 欲申請113年8月1日退休生效之教師,請於113年3月25日前送件至人事室辦理
單位 人事室
公告日期 2024-03-07
公告內容 欲申請113年8月1日退休生效之教師請檢附以下文件

1.退休簽准之簽陳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
3.郵局存摺影本(具舊制年資者)
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給與人員資料卡」及存摺影本(臺銀、一銀或合庫等三家銀行擇一)1份
1吋照片
5.畢業證書正本(大學、碩士、博士)
6.教師證(國小、國中、高中、試用),如曾任教不同階段任教年資請分別教師證正本(如試用教師證、合格教師證、助教證書、講師證書、助理教授證書、副教授證書、教授證書等)。
7.兵役年資(國民兵役證書、大專集訓結業證書、退伍令)
8.任職經歷資料(敘薪通知書、派令、離職證明書)
9.留職停薪、停職、停聘、涉案或退休(職)及資遣再任之公文或佐證資料
10.成績考核通知書:符合退撫條例第28條第3項規定者,請附111學年度成績考核通知書;其餘人員則附102至111學年度成績考核通知書,以佐證退休給與計算基準。
因辦理退休作業及送件期程,請老師於113年3月25日前檢具以上資料至人事室辦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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