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校內申請即日起至3/15截止,逾期不受理。每名學生助獎學金12,000元。(每學年度上學期提出申請複審通過者,其申請助獎學金資格沿用至同學年度下學期,但不保證獲取助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
1.本校高一、高二學生
2.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在60分以上,且警告紀錄未超過3次者
3.家境清寒者:
A.(中)低收入戶
B.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C.弱勢家庭兒少
D.弱勢家庭子女(附112年度『全戶』之「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正本
※2024年5月1日起才能至國稅局申請,請先洽詢教務處完成第一階段申請)
三、申請檢附文件(洽教務處索取,113學年度改為電子文件申請,填寫後才列印簽名)
1.申請書
2.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需簽名)
3.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家境清寒證明文件正本
5.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需簽名,無則免付)
6.112學年度第1學期獎懲紀錄表正本
7.11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8.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習心得
9.以下三選一(含同意書)
A.愛的擁抱學習單
B.感恩互助單
C.期許改變單
10.選送(非必備)文件(含同意書)
A.自我專長
B.題目解答筆記
|